各院(系)等有關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商務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度研究新形勢下我省商務工作面臨的新機遇、新任務、新要求,科學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路徑,為編制“十五五”規(guī)劃提供有效支撐,推動全省商務工作高質量發(fā)展,陜西省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以下簡稱“省社科聯(lián)”)、陜西省商務廳(以下簡稱“省商務廳”)根據(jù)《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管理辦法》和《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合作項目實施辦法(試行)》,合作設立2025年度全省商務領域重大課題研究項目,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題指南
1.持續(xù)推動陜西提振消費的路徑研究
2.陜西對外投資合作重點區(qū)域和重點領域研究
3.全國統(tǒng)一大市場建設背景下陜西招商引資策略研究
4.自貿試驗區(qū)全產業(yè)鏈創(chuàng)新重點方向和路徑研究
5.陜西服務貿易與外向型產業(yè)協(xié)同創(chuàng)新發(fā)展路徑研究
6.陜西培育壯大外貿新增長點、開拓新興經濟體市場研究
7.推動經開區(qū)高水平開放引領高質量發(fā)展研究
8.陜西省會展經濟產業(yè)鏈及“會展+產業(yè)”融合發(fā)展研究
(1)賦能型政府推動會展業(yè)高質量發(fā)展的實踐經驗與優(yōu)化路徑研究
(2)陜西省會展經濟產業(yè)鏈與區(qū)位產業(yè)競爭戰(zhàn)略協(xié)調研究
(3)陜西省“會展+產業(yè)”融合發(fā)展,助推實體經濟高質量發(fā)展研究
項目申報人在所列示的課題指南中選擇題目進行申報,不可自擬題目,其中1-7為具體指南;選題8為選題方向,可選擇具體某個方向進行申報。
二、項目申報
本項目為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合作項目,由省社科聯(lián)、省商務廳組織實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開申報。項目申報須通過依托單位申報,不受理個人或個人聯(lián)名申報。學校共限報3項。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人長期從事相關領域研究工作,能夠深入實地開展調研,有較為豐富的成果積淀;具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或副處級(含)以上職務或博士學位。
2.已承擔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項目,且未結項的不得申報。
3.項目申報單位須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嚴格審核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項目組的研究實力和相關條件等。
4.鼓勵跨學科、跨領域組成專家團隊聯(lián)合攻關,鼓勵與省內黨政部門實際工作人員共同開展研究。
(二)申報方式
申報項目須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申報書》(一式兩份)、《論證活頁》(一式五份)及匯總表,各項目管理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送至科研處107室。電子版《申報書》(WORD 文件格式)、《論證活頁》(WORD文件格式)及匯總表(EXCEL 文件格式)一并報送。
三、項目立項及資助經費
本項目由省社科聯(lián)、省商務廳會同相關專家進行立項評審。主要考察項目綜合研究能力,包括課題團隊研究人員組成、項目設計、研究方法、預期目標、相關成果等,擇優(yōu)確定立項課題。
本項目每項資助5萬元,資助經費采取分批撥付的方式,中期檢查合格后撥付60%,結項后撥付剩余經費。
四、項目結項
(一)本項目研究周期自立項文件發(fā)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研究報告初稿,結項需書面提交1萬字以上的研究報告和3千字以上的研究成果摘要;同時報送電子版。
(二)相關研究要強化一線走訪調研,注重與我省商務工作實際情況有機結合,要有新發(fā)現(xiàn)、新觀點、新見解。研究成果要有理論性、前瞻性、指導性、操作性,能夠轉化為解決問題、改進工作的實際舉措。
(三)課題研究報告或參評論文必須為原創(chuàng)稿件,從未在報刊雜志、網絡等媒體發(fā)表,且未參加過任何評獎活動,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文字責任由課題組或作者承擔。
(四)省社科聯(lián)、省商務廳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項目結項成果評審,項目評審合格后,按照相關程序辦理結項手續(xù)。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聯(lián)、省商務廳對成果擁有所有權、使用權及處置權,項目組成員擁有項目成果的署名權。未經省商務廳、省社科聯(lián)同意,項目組及成員不得對外公開發(fā)布研究成果。在公開發(fā)表時應注明“2025年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及項目編號等信息。
六、有關要求
(一)申報項目時要如實填寫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
(二)省商務廳根據(jù)需要全程參與相關課題研究工作,及時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聯(lián)、省商務廳不定期督導項目進度與研究質量。
(三)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執(zhí)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獲準立項的《申報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
(四)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予以撤銷:
1.課題研究成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
2.剽竊他人成果,弄虛作假;
3.研究成果與批準立項的課題研究設計明顯不符;
4.結項成果首次鑒定為不合格,經修改后二次鑒定仍不合格。
被撤銷課題的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請省社科聯(lián)研究項目,其所在依托單位次年項目申報數(shù)量將被予以限制。
(五)課題申報時間截止2025年5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電子版請發(fā)送至電子郵箱:332965228@qq.com。發(fā)送郵件時請注明簡稱(如“姓名+2025商務領域課題+申報”)。
聯(lián)系人:張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29)88382127
校社科聯(lián) 科研處
2025年5月16日